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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陕西省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

[ 信息发布:本站 | 发布时间:2012-03-12 | 浏览:4238 ]

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局

宝高新经发[2012]052号

宝鸡高新区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局

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陕西省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

各有关企业:

根据省工信厅、市工信局《关于申报2012年度陕西省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结合高新区实际,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支持重点

结合陕西省“十二五”国民经济、工业以及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实施,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、装备制造优势支柱产业、基础工艺和基础关键零部件等领域重点产品研发及产业化,技术改造提升,企业资产重组,以及重点配套所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。

1、高端装备制造业:航空、航天、海洋工程关键设备;高速列车城轨设备;智能输配电设备;智能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;高效农业机械;智能印刷机械;自动化纺织机械;新能源装备;环保设备等。

2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:CNG/LNG节能与混合动力、纯电动汽车;先进动力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等。

3、优势支柱产业:汽车及关键零部件;机床工具;石化、冶金、煤炭装备;输配电设备;工程机械等。

4、基础工艺和基础关键零部件配套:泵、阀;液压、气动元件及系统;高速精密轴承;高性能紧固件、密封件;先进精密仪器仪表;先进制造工艺;新材料零部件等。

二、支持方式

资本金注入、贷款贴息、补助等方式,以贷款贴息为主(银行贷款应为所报项目的中长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)。

三、项目申报所需条件

1、在陕西行政区域内注册(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),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装备制造企业,申报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;

2、企业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,项目申报前两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;

3、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%;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;

4、申报项目总投资不小于3000万元(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500万元),资金来源明确,投资结构合理;

5、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项目批复或核准、备案、规划、环保、土地等手续的在建或新开工项目。

四、申报时需提交的资料

1、资金申请报告,(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或参照规范格式自行编制);

2、专项资金申请表、汇总表和项目简介(见附件);

3、项目批复或核准、备案文件;

4、土地预审意见(新增土地建设项目);

5、城市规划选址意见(城市规划区域内投资项目);

6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;

7、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证明材料。申请贷款贴息支持的,还应出具与银行签订明确用于本项目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合同;

8、上年度由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(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、现金流量表);

9、企业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。

五、报送程序及要求

1、上年度获得过中、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,本次不再申报。

2、为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,更好的服务于企业,凡申报项目的企业自项目上报之月起,在“陕西省财政企业信息网” (www.scqy.gov.cn) “企业信息填报系统”中按规定填报企业月度经济效益快报(索取用户名、密码联系电话:029-87611454)。

3、依照本通知第四项内容,按顺序装订申报资料,并编制目录、标注页码,装订时勿用塑料拉杆。填写附件电子表时切勿改变原有格式。

4、各申报单位请于2012年3月25日前报送项目申报文件(一式五份,含电子版)至高新区科学和技术发展局(高新大厦七楼),电子版发至gxqkj2011@163.com

联系人:杨明明 韩念昆 联系电话:8662676

附件:1. 2012年陕西省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
2. 陕西省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
3. 项目简介

二^零一二年三月九日